央行征求意见!大额存单个人认购起点拟降至不低于20万元

2026-06-12 20:33:40
作者:袁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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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为促进大额存单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将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降至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以下简称《起草说明》),《办法》共24条,具体规定了大额存单发行人与投资人范围、存单要素、发行准备、发行与存续期各环节管理、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等事项。

《起草说明》指出,近年来,大额存单在银行存款中的比重总体上升,其量价情况也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产生重要影响,需要进一步明确大额存单市场管理要求,推动大额存单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相较于《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 13号),《办法》以制度形式确认大额存单市场管理要求。一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13号,将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降至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另一方面,根据大额存单的提前支取、赎回和转让实际需要,明确第三方平台和银行自有渠道均可开展大额存单的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

此外,《办法》还明确大额存单各相关业务环节的定价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计结息规则,并纳入自律管理。同时明确发行人未履行本办法所述信息披露义务,或违反发行、交易、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等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展望后续,《起草说明》提到,《办法》为后续大额存单发展预留政策空间,增加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DR)或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利率作为浮动利率存单的参考计息基准,丰富大额存单定价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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